短句屋 > 语录 > 经典语录 >

养护管理

时间: admin 经典语录

1、分的作业。

2、预防性养护。为了让状态良好的道路系统保持更长时间,延缓未来的破坏,在不增加结构承载能力的前提下改善道路系统的功能状况的一种养护方式。

3、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

4、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是应当具有相应养护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接受养护法定责任主体的发包或委托,其法定义务为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其约定义务为完成公路养护法定责任主体与其在养护作业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

5、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新机制,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安全生产台帐、统计、报表准确及时。

6、坚持公路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路巡查,并做好巡查。

7、维护道路及道路上的构筑物和设施,尽可能保持道路使用性能,及时恢复破损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节约运输费用和时间。

8、公路执法机构及法定职责

9、目前,围绕公路养护市场化,有3个主体,分别为:吸纳了公路路政管理执法职能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依托原公路管理机构继续存在、履行公路养护管理职能的公路公益服务机构;剥离出去的公路养护施工等经营性职能组建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简单说,一个是行政执法机构,一个是养护业主单位,一个是养护作业单位。

10、养护业主单位,即公路养护的法定责任主体。根据现有《公路法》《物权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公路养护法定责任主体分别为:收费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是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又分为政府债务性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收费公路经营企业。

11、负责制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案,编制日常养护、年度公路绿化及大中修工程计划,及时上报审核并组织实施。

12、随着公路养护市场化的推进,公路执法机构(即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主要职责为:对公路养护法定责任主体未保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的,依《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或予以行政处罚;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未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的,依《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或予以行政处罚;对公路养护法定责任主体,以及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依《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进行

1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工作职责

14、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

15、依法治路,维护路产路权,及时上报、制止和处理损害农村公路养护行为。

16、就是对道路的保养和维护。

17、行政处罚。

18、另外,还有专用公路。根据《公路法》中关于专用公路的定义“专用公路是指由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建设、养护、管理,专为或者主要为本企业或者本单位提供运输服务的道路”,专用公路由业主单位负责养护。

19、日常保养——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沿线设施经常进行保养的作业。

20、土壤、温度、光照、水分。这些都应该注意到的

21、公路养护是供职于公路保通、养护、管理的单位实体,一般来说,公路系统大部分为事业单位,隶属于省交通厅,归公路局管理,管理序列是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副厅级事业单位)-各公路总段-县段-养护道政。但高速公路、收费公路也大部分已企业化了。制服的是路政人员,有事业的,但大大部分是杂牌军。。。。

22、养护法定责任主体不能混淆。例如,全国各地很多农村公路中的县道、村道由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进行养护发包,甚至专用公路也由政府指定交通部门进行养护,承担养护的主体责任,这是错误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23、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工程质量,延长道路的使用年限,推迟重建时间。

24、村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护,在保证村道处于良好技术状态的情况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自主决定采取何种方式养护村道。

25、按工程分类

26、公路养护的法定责任主体,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其职责是应当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否则承担公路管理瑕疵等相关法律责任。

27、(⼀)必须经常清扫沙⽯、泥⼟和垃圾污物,特别是⽯场路⼝及弯道半径较⼩碎⽯容易漏洒的路段更应勤清扫,免受车辆碾压破坏路⾯。

28、监督、检查和指导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层层签订养护责任书,确保路况良好。

29、改建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因不适应现有交通量增长和载重需要而提高技术等级指标,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

30、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乡道和村道养护的法定责任主体,只能使用财政资金养护公路,因此,也应当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发包养护工作内容。

31、(三)要及时排除路⾯积⽔,路⾯不允许有过⽔或积⽔现象,防⽌⽔与⾏车的作⽤下发⽣抽吸作⽤,使垫层流失⽽使部分基层与板脱空,导致砼板开裂或折断;

32、收费公路的养护中,政府债务性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其养护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因此,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养护工作内容标的实施采购,达到《招投标法》规定条件的,必须依法招投标。

33、开展安全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检查、督促养护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安全无事故。

34、非收费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国道、省道和县道的责任主体,一般为交通主管部门下设的公路公益服务机构;乡道的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村道的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35、小修工程——是对管养范围内的公路及沿线设施经常进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

36、养护承包合同关系的建立方式

37、随着公路交通行业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公路公益服务机构不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不再直接从事养护作业生产,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最适合的政府采购方式,优选并购买养护作业相关服务,或者将养护工作内容发包给养护作业单位来承担。

38、矫正性养护。就是修补路面的局部损害或对某些特定病害进行的养护作业,适用于路面已经发生局部的结构性破损,但还没有波及全局的情况。

39、按养护分类

40、(⼆)缝养:缝养包括纵缝、横缝及路⾯出现的裂缝,要经常对路⾯进⾏检查,发现缝隙时要及时进⾏沥青灌缝,灌缝要认真细致,先清除缝内已经⽼化的沥青、沙⼦和污物,然后⼩⼼地灌注沥青,做到填满缝隙防⽌⾬⽔渗⼊垫层的同时,不污染相邻的路⾯板。当⽓温上升填缝料挤出缝外时,应将挤出的沥青铲除,保持接缝完好,表⾯平顺,⾏车不颠跳,防⽌因颠跳⽽产⽣板边缘破损和板的垂直错台。灌缝宜⽓温较低时进⾏,但⾬天、路⾯潮湿时不能灌缝;

4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及义务

42、公路养护法定责任主体及义务

43、按照《公路法》和《陇川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44、经营性收费公路的企业中,达到《招投标法》规定招投标条件的,依法进行招投标,优选养护作业单位;如果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养护作业,则依法可以不用招投标。

45、(四)出现坑槽或局部破碎翻浆等,应及时修补,防⽌扩展。⽤沥青拌合料修补时,修补⾯要⽅正,纵横边缘成90度⾓,并保证平整度。

199183